兼職都可能要供強積金? 一文與你拆解強積金迷思

強積金係以平均成本法(Dollar Cost Averaging)做長線投資,利用每月供款以當時價格買入基金,在基金單位價格高時,同樣的金額購入較少的單位,反之,在單位價格低時候,一樣的金額則可以買入較多的單位,兩者可作對沖,減低基金價格受價位波動影響。
.
1.強積金每人供款均不同
在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及僱員必須定期向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設有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而有關入息就包括薪金、佣金、花紅、獎金、津貼及合約酬金等等,但不包括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每月有關入息低於$7,100;僱主應付強制性供款額是(有關入息x5%);僱員則無需付款
每月有關入息於$7,100至$30,000之間,其僱主及僱員應付強制性供款均是有關入息x5%
每月有關如喜愛高於$30,000;僱主及僱員應付強制性供款額均是$1,500
.
2.強積金基金選擇亦有風險高低之分
強積金有保守基金、保證基金、債券基金、混合資產基金、股票基金,其風險程度及投資組合都唔同,最好了解清楚先好揀!
.
3.供強積金有年齡限制
健全人士或者殘障人士,只要年齡是介乎18至64歲,並受聘於獲本港註冊公司,只要僱用期多於60日,都要為強積金供款。
.
4.強積金計劃可以自行決定公司
僱主嘅強積金供款部分由僱主決定,而僱員有權每年一次將現有計劃嘅僱員供款部分轉移到心儀嘅強積金計劃公司。
.
5.返Part-time都有機會供強積金
只要你的僱用期多於60日,即使是Part Time,僱主都要為你安排強積金計劃及供款。
.
6.每個有戶口人士一生人只可以用一次提早攞供款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患有末期癌症、小額結餘不超過5千或死亡均可提早攞強積金,而假如移民離開香港,每個有戶口人士一生只可以用一次「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而你亦要提供外地居住證明及永久離港的法定聲明。
以上就係普遍學生哥未踏入社會或者啱啱踏入社會對強積金嘅迷思啦,記住好好計劃自己嘅強積金!!為將來作出打算~